
炎炎夏日,又值野泳高峰期。就在近期,江蘇連云港、宿遷兩地警方發布獎勵 " 吹哨人 " 制度,舉報未成年人 " 野泳 " 可獲獎勵,網友紛紛點贊叫好,并建議全國推廣。
野泳屢禁不止,有人覺得可以享受在大自然中暢游的自由爽快,有人覺得可以省下游泳場館的費用,何樂不為?苦的是,野泳其害難自知,等真的知道了,又為時晚矣。特別是對于未成年人來說,野泳更是危機四伏。據統計,我國每年有 5.7 萬人死于溺水,少年兒童溺水死亡人數占總數的 56%,平均每天有 88 個孩子溺亡。數據顯示溺水已成為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 " 第一殺手 "。
此前,對于野泳者,多靠一聲吼。現在,地方為舉報者設置獎勵,是為未成年人再遞 " 救生圈 "。江蘇省宿遷市湖濱新區公安分局發布《關于實行預防未成年人溺水舉報獎勵制度的通告》提及 " 發現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結伴相約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戲水、捉魚等情況,及時撥打舉報電話并教育制止的,經核實后,每次獎勵 100 元 ";江蘇連云港警方發布《關于獎勵預防和救助未成年人安全事故等見義勇為行為的通告》,也將舉報未成年人野泳可獲獎勵的內容列在重要位置,每次視情給予 500 元以下獎勵。
用獎勵來降低未成年人溺亡風險,值得一試,事關未成年人安全的防線,仍需多方位筑牢。就像有網友調侃:" 獎勵是不是應該由沒有看管好孩子的家長出?" 作為監護人,保護未成年人安全,家長責無旁貸。家長平時應結合學校、社會不斷宣傳普及的安全知識,從自身做起,引導孩子樹立安全意識。對于假期安全監管更要留心,不要等孩子出了事再后悔莫及。
對于經常有野泳者出現的區域,除了設置明顯的警示牌外,也可以招募志愿者,為未成年人的安全護航。別等孩子野泳了再叫上岸,可以提前一步將保護工作做到位,讓孩子根本沒有下水的機會。
不過,愛玩水是天性,游泳本身有益身心健康,不讓下水不如安全戲水。相關部門應為孩子們創建更多安全下水又經濟實惠的場所,并設置一些惠民補貼,讓孩子們游得安心、開心,讓大人們看著放心、舒心。
現代快報 + 評論員 荼白
(編輯 蘇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