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Tech 星球報道,字節跳動旗下的今日頭條近日推出了 " 頭條號外 "APP,官方應用介紹,其能夠向用戶推薦優質內容。

圖源:藍鯨財經
經體驗發現,該 APP 以圖文或視頻內容為主,其目標用戶是年輕人,排版布局類似嗶哩嗶哩,可以看作是適合年輕人的資訊版 B 站。
目前該應用的頁面布局比較簡單,分為 " 關注 "" 推薦 "" 號外 " 三個板塊。
其中,用戶在注冊 " 頭條號外 " 后,可選擇自己所關注的領域,然后系統會根據用戶的興趣,在 " 推薦 " 頁推送相關的內容。
頭條號外的推薦頁采取的是雙列排布設計,類似于 B 站,推薦的內容形式是以年輕人感興趣的圖文或視頻為主,推薦內容則以科技、潮流、生活經驗、游測評等為主,而內容來自于今日頭條。

左為 B 站推薦頁界面,右為頭條號外推薦頁界面 圖源:Tech 星球,下同
在交互方面,用戶點擊內容卡片后,會彈出具體的內容詳情,比如視頻內容在放大后,會自動播放,用戶可以進行點贊、評論、分享,以及關注創作者等操作。
" 號外 " 功能板塊則是以實時快訊的形式呈現,會及時推送一些要聞動態,而且還細分出科技、影視、游戲等 3 個小模塊。

在 " 頭條號外 " 的個人中心內,還會保留用戶在今日頭條 App 內發布過的內容和贊過的記錄。
此外," 頭條號外 " 還支持用戶為自己添加個性標簽,可以幫助其他用戶更全面的認識自己,從而建立社交關系。
目前,該 APP 已在華為應用市場上線。
據悉,字節公司早于 2020 年注冊了 " 頭條號外 " 的商標。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 2 月份,號外網訴今日頭條、字節跳動侵害商標權被駁回。前者為北京號外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致力于為用戶提供涵蓋多個領域的名人趣事、奇聞異事。

文書顯示,原告號外公司訴稱,其經注冊享有 " 號外 " 文字商標,核定使用服務為第 38 類新聞社服務等。二被告在頭條號用戶界面使用 " 號外推廣 " 字樣以及在搜狐網對外宣傳號外功能時使用 " 號外 " 字樣等行為,侵害了號外公司的商標權,要求判決二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500 萬。
二被告辯稱,今日頭條網中的號外功能系在先使用,沒有攀附涉案商標,且字節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注冊享有了 " 頭條號外 " 的商標。
法院審理認為,被訴行為并非在與涉案商標核定使用的相同或類似的服務中使用涉案商標,且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故未侵害號外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商標專用權。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號外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你會使用這款 APP 看資訊嗎?
編輯:崔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2d6d0248e9f0965f17747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