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楊佳 記者 嚴君臣)吃 700 多元的海鮮大餐,竟只花了一只購物袋的錢?男子小張(化名)鉆了自助結賬的空子,在某生鮮超市里多次逃單。然而霸王餐終究吃不長久。7 月 20 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崇川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小張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 3000 元。

此前,小張(化名)帶著女友去某生鮮超市,拿了三文魚、榴蓮等十樣商品,直接到用餐區堂食。用餐完畢,小張稱自己去結賬,讓女友去邊上等待。隨后,小張在自助結賬時,僅支付了一只購物袋的費用,轉身便打算離開,店內工作人員上前將其攔截,并立即報警。
經公安調查發現,之前的一個多月內,小張用同樣的方式 " 逃單 "4 次,總計人民幣 2152.1 元。他每次都消費三文魚、車厘子等貴價商品,最后僅支付垃圾袋或塑料袋的費用。
到案后,小張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退賠了被害單位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本案中,小張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消費后逃單,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據此,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通訊員供圖 編輯 吳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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