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泉、俞飛鴻和黃曉明。
這三個名字放在一起,聽著就很炸裂。
但讓《玫瑰之戰》上熱搜的,卻不是這些演員,而是改編。
這個授權自《傲骨賢妻》的律政劇,被改編后出現了嚴重的水土不服。
與授權的《傲骨賢妻》相似,《玫瑰之戰》一開場,女主顧念的丈夫,就被警方帶走,場景也迅速轉移到法庭。他在庭上確認了自己婚內出軌的事實。
原本幸福美好的婚姻家庭,霎時碎了一地。
出于對過去的否認,以及對自我價值的追尋,顧念重返職場,在老同學豐盛的律師事務所做回律師。

接下來,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職場明爭暗斗,已經 35 歲的女人,卻還是要面臨各種處境。
上司不看好,同事看不起。
再接下來,就是爽劇里的常見套路:顧念作為女主,乘風破浪、大殺四方、逆風翻盤。
但這并不能改變婚姻生活已經破裂的事實。于是,顧念陷入兩難境地——
前夫覺得對不住她,想要挽回;
老同學重燃舊愛,在暗中幫助。

發現什么沒有?
2022 年的律政職場劇,還掛著20 年前《天使街 23 號》那種 " 二男追一女 " 的模式。
而女主呢?溫婉和善、善良正直,好的話都是她說,好的事都是她做。
中國式大女主
POST WAVE FILM
熟悉《傲骨賢妻》的觀眾都知道,在原作里,女主艾麗西亞可從來都不是個追求絕對正義和善良的狠人。

《傲骨賢妻》(2009)
無論是自己的感情生活,還是在從業時遇到的委托人,她從來都是默許灰色地帶存在的。
法律固然重要,但對于根植于灰色地帶的人性的洞察,才是她真正的殺手锏。
也就是說,與其說《傲骨賢妻》是追求法律至上的律政劇,不如說它是人性晦暗的修羅場。
很顯然,《玫瑰之戰》的重點并不在此。
《玫瑰之戰》更關心的,是展現中國女性的生存究竟有多焦慮——
它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放在顧念的情感生活,以及她如何解決被委托的案件上。

表面來看,兩者好像差不太多。
但《傲骨賢妻》里通過女主和法律所折射出的灰色地帶,卻被《玫瑰之戰》剔除得過于干凈——
這細微之處的差別,決定了《玫瑰之戰》沒辦法在更高的意識維度上,追平《傲骨賢妻》。
另一個不同之處是:《傲骨賢妻》是徹底群像式的,女主艾麗西亞并沒有獨占主角光環。
《玫瑰之戰》則不然。
顧念一個人發揮主角光環似乎還不夠,在劇作設定上,連同在原作中大放異彩的 Cary 和 Kalinda,在改編版里都成了背景板。
比對照 Kalinda 來設定的葉勤勤,本來是個有更龐大故事線的角色。

但在《玫瑰之戰》里,她的功能被弱化得只有三個:
其一、做淺故事背景,讓她淪為 "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 的受害人;
其二、在劇情上推動顧念的工作進展,幫她安全度過實習期;
其三,在人設上成為樹立顧念形象的 " 照妖鏡 "。
這 " 妖 " 照的是誰?
當然是跟顧念存在競爭關系的年輕律師方旭。

這樣做的終極目的,無非是在性別和年齡話題上,試圖更貼合當下的社會輿論。
似乎女人的職場困境,只能由男人來凸顯。
而女人的年齡弱勢,也需要由男人來比較。
但這還不是方旭這個角色最慘的,因為原作對此也稍有涉及,改編版只是給套上了放大鏡。
方旭這個角色最不該出現的情況是:為了讓顧念在工作策略和戰術上大放光彩,主創們不惜讓方旭這個競爭對手,接二連三地在辦案過程中降智。

戀愛腦這種國產劇常見的老問題就不說了。原本高精尖的年輕律師人設,竟然會在辦案過程里,以太過顯眼的手段,挑撥委托人之間的情感關系。
在原作里,這種不動聲色刺中要害的損人利己的招數,其實是女主艾麗西亞干的,而且做得天衣無縫。
但在改編版里,似乎是為了照顧女主的人設,同時為了讓方旭給顧念讓路,這個原本戰斗力很強的角色,就被主創降智成了初心是好、方法不對的二貨。
什么叫對手?
腦子有坑、屢屢犯錯的人,從來都不叫對手!

非但如此,主創還讓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輸給顧念后," 綠茶 "、" 心機婊 "、" 腹黑 " 集體上身。
編劇似乎自己都忘了:在第一集倆人第一次過招時,還是方旭善良地提醒顧念,如何用手機快速掃描文件。
這樣說,似乎《玫瑰之戰》里,除了帶著光環的女主,其他人好像都是弱雞?
也不全是,比如對標《傲骨賢妻》里戴安的令儀。
俞飛鴻扮演的這個角色,獨立清醒,事業有成,沒有感情的牽絆,也沒有家庭的瑣事,是很多女性羨慕的榜樣——
尤其在俞飛鴻的演技加持下,更是神情儀態均霸氣側漏,讓人心生敬畏。

但很可惜,這個在原作前三集就通過實際案例證明過自己能力的女強人,卻在《玫瑰之戰》已經播出的 22 集里,還沒完完全全地經手過一個獨立的案子。
人設不是靠擺 Pose 的,而是要靠實際行動樹立的。
反觀令儀這個角色,主創交給她的更大任務是:
前期是顧念的絆腳石,中期是顧念的戰錘鼓,到了后期直接成了讓顧念留在律所、擺脫丈夫束縛的救命稻草!
原作里確實有 GirlsHelp Girls 的情節,但絕對不是在工作上,而是在生活上。

當《玫瑰之戰》打破工作和生活的界限,側面證明的就是:它沒辦法在律政職場劇的選題上,保持更加純粹的訴求。
這不禁讓人懷疑:這是被很多人奉為 " 美劇之神 " 的《傲骨賢妻》嗎?
在原作里,美國的家庭文化催生出的,是女性在家庭危機下的獨立求生,代表的是女性意識的覺醒與崛起,但描摹的其實是在整個社會職場的大環境里,每一個人的抗壓與堅挺。
怎么到了內地,就成了女主顧念一個人的受難與逆襲?
法律案件是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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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較來說,有《傲骨賢妻》打底的《玫瑰之戰》,在法律生態的呈現上,已經甩了同題材國劇好幾條街:
每兩集就有一個法律案件,結合著案件解讀法律條文,律師解決問題,也經常是靠法律手段。
但中國的律政氛圍,真的如此嗎?
或者我們換個說法,大家有覺得這些案件其實很懸浮嗎?

《傲骨賢妻》中所展示的律師行業,代表著美國 2010 年代獨有的 " 白領熱 ",訴訟如打仗的架勢,也是迫于律師行業的 " 通貨膨脹 "。
反觀《玫瑰之戰》,它的故事講的是哪一年?
表面看,《玫瑰之戰》里展現的法律案件,從客戶的身份職業,到案件的故事橋段,都十分接地氣。但是如果放在主線里,其實好幾個都讓人覺得有違和感。
為什么在原作里很動人案件審理,到了《玫瑰之戰》則欠缺了說服力?
其一,《玫瑰之戰》里那些劇情高能到讓人心有戚戚的地方,其實都來自于《傲骨賢妻》。
說白了就是:原創作者還是老外,中國主創只是照本宣科了一下,卻對中西方文化語境的不同,沒有做更為深入的精雕細琢。
比如同一個" 鄰家少年殺人案 "。

在原作里,鄰家少年的父母,尤其是媽媽,因為自己主動疏遠女主,而在核對案情時,表現出極度的愧疚和羞赧。
但在改編里,少年的父母,無論是他爸爸對顧念表現出的不信任和憤怒,還是他媽媽愧疚到聲淚俱下的狀態,都讓人懷疑一個問題——
我們一直說東方人的特點是含蓄內斂,怎么這一對比,覺得美國人比我們更加含蓄內斂?
其二,改編版在法理邏輯和意識形態上,存在硬傷。
先說確實不能比的一個點:《傲骨賢妻》之所以經典,除了上述提及它瞄準的是人性晦暗地帶之外,還在于它牽扯的法律案件,大多都尺度較大。
《傲骨賢妻》里的大多數案件,都自帶 Cult 和 B 級片屬性,尖銳地戳破了人與人之間假仁假義的謊言,也揭開了人物虛偽求和的面具。

《傲骨賢妻》(2009)
《玫瑰之戰》肯定是不能這么拍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主創就可以忽略基本的法理邏輯。
比如 " 醉駕頂包案 ":丈夫醉酒后,蓄意撞上出軌對象,然后讓妻子頂包。
道路監控?沒有!
行車記錄儀?也沒有!
上來就是妻子已經頂罪、馬上進入公訴階段。
我們不能因為這是律政劇,就跳過警方調查取證的過程呀!
但這還不是最沒有說服力的,更讓人覺得它作為律政劇不專業的地方,是律師竟然用法律條款作為威脅,以共情的方式誘導妻子說出案情真相,這才讓丈夫得到應有的懲罰。

類似這種不靠法律、改用人情來解決問題的細節,在《玫瑰之戰》里比比皆是,這里不再一一贅述。
這些堆滿的細節,讓《玫瑰之戰》的觀感成了——
開始煞有介事地把目光放在全職太太和事業型丈夫的人物關系上,看似做足了" 小案套大案 " 的嵌套式結構,為其他女性不再讓步做好鋪墊;
但就在臨門一腳的時候,律師解決案件應該有的職業素養,全讓位給了共情和理解后的恍然大悟。
如果大家都那么容易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還要法律做什么呢?

身為觀眾,我們當然非常歡迎講述女性力量的故事。
我們也在期待著堅強、自尊、自立的女性角色出現。
我們也都在關注著文藝工作者們,如何詮釋跟女性相關的生存困境、職場瓶頸,也希望看到這些女性角色如何擁有力量、重新開始,以及她們怎樣讓 " 男女平視 ",成為最基本的職場環境和家庭生態。
但國產影視里的女性形象,總是徘徊在優待與偏見這兩個極端里,沒辦法找準自己的位置。
作者 | 秋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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