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大的同事不大會使用智能手機,請年輕同事幫忙下載些軟件,這本是舉手之勞,可是因為一時貪念,趁著幫同事操作手機的機會,利用偷記的密碼盜竊同事支付軟件里的錢,做好事變成了做壞事,而且還得負刑事責任。
銀行存錢時發現錢少了
2021 年國慶長假之后,老馮到銀行存錢,想把卡里的 2.7 萬元轉成定期,可是柜臺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卡里沒有那么多錢,只有幾十元。
老馮懵了,他清楚地記得卡里是有 2.7 萬,怎么會沒有了呢?他請工作人員拉出賬單,這下發現了貓膩。他的卡確實在 9 月 22 日通過微信轉出了 3000 元,9 月 26 日轉出 20000 元,9 月 28 日轉出了 4000 元。
當他把微信賬單打開時,一個熟悉的名字出現了:是他,同事陳某。
幫忙操作手機時動了歪心思
老馮和陳某是同事,面對面坐著,老馮年紀大了,智能手機不大會使用,換了新手機就請陳某幫忙下載一些常用的軟件。
既然是同事,肯定放心,他當著陳某的面解鎖了密碼。沒想到此時的陳某動了歪心思,因為他沉迷于網絡賭博,欠了一屁股債,在看到老馮的微信綁定了銀行卡時,用偷記的開機密碼去試支付密碼,結果還真是同一個密碼。
陳某就趁老馮請他幫忙下載軟件的機會,先后分三次將老馮的 2.7 萬元轉到了自己賬戶中,并刪除了賬單和提醒短信。
然后陳某提出了辭職。
一直到老馮去存錢時才發現。
今年 1 月 13 日,陳某在老家被抓獲,陳某對盜竊事實供認不諱。
案發后,陳某對老馮進行了退賠。
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認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將陳某依法提起公訴。
日前,經開庭審理,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檢察官提醒:手機密碼應盡量設置得復雜一些,各類密碼盡量不要使用同一密碼。同時,提醒大家不要賭博。
來源:錢江晚報 · 小時新聞
(編輯 陳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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