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華被家暴的事件還陰影未消。
前幾天,又爆出另一單觸目驚心的家暴案——
演員王東家暴妻子。
在王東妻子偷偷記錄的視頻里,王東,一個身高一米八六的大漢,嘴里一邊念叨著各式琳瑯滿目的臟話,一邊一躍砸向床上正痛經的妻子。
第一波暴力完了,他仍意猶未盡,一邊咬牙念著 " 弄死你 "" 我弄死你 ",一邊走向房外。
此時,妻子在視頻上用字幕解釋道,他去取嬰兒床的實木床板進來掄她。
隨后,視頻里傳來一陣破碎的響聲。
不難,也很難去想象,王東痛經的妻子此時到底遭受了什么樣的對待。

整個記錄視頻里,男人的行為,粗鄙、殘忍、野蠻、猙獰。
但和家暴者猙獰殘暴的行為形成劇烈反差的,是他們虛弱的辯駁話術。
" 我終于解脫了。"
" 毫無喘息的控制不是正常的夫妻關系。"
" 這并非事情的全貌和真相。"

圖源:新浪微博
或許吧,這并非事情的全貌。
可是這曝光的冰山一角,難道不已經足以構成了一樁殘忍家暴的絕對物證了嗎?
關于家暴者的殘暴和野蠻,她姐覺得花多少筆墨控訴都是不夠的。
但今天她姐更想以一文,駁斥那些家暴者們常見的「虛弱話術」。
" 我知道打人不對,但我不后悔打她 "
在之前的楊櫧策家暴余秀華事件里,楊櫧策有一句話,令她姐印象深刻。
一次采訪中,記者問他,你有沒有檢討過自己的行為?
他說," 有,一直在檢討 "。
于是記者繼續追問他后不后悔打人。
他卻態度堅定地說," 不后悔 "。
" 雖然打人我覺得是自己的錯,但我不后悔打她。"

聽起來矛盾嗎?
但你會發現,這樣明顯矛盾的話術非常耳熟。
另一位臭名昭著的家暴男,李陽。
家暴事件爆發后,李陽從不避諱參加各種電視節目。當主持人問他,你覺得家暴對嗎?
李陽答得道貌岸然:
" 任何一個有常識的人,都認為是不對的。"

但是——
打了就是打了。道歉一次就夠了。

諷刺嗎?
他們講文明、講體面、講道德。
他們道貌岸然,侃侃而談,動輒 " 心系 " 整個社會和國家。


但他們自己,卻永遠是他們口中普遍道德、法律準則的 " 特例 "。
這是一種多么令人作嘔的傲慢。
好像在他們的思維里,解釋權永遠在他們身上——
暴力有錯,但一次暴力不能就此否定我的人格吧?
暴力有錯,但一次特殊情況,沒必要上綱上線吧?
暴力有錯,但這是大多數男人都犯過的錯誤,你讓我怎么辦吧?
這種,把自己 / 自己所在的群體作為 " 特例 " 找合理性," 自我特權化 " 的心態。
可以說就是大部分家暴男脫罪話術的一個邏輯起點。

而,站在這樣一個起點上,他們各自發展出更具體的詭辯話術、更虛弱可笑的嘴臉。
比如李陽,我雖沒忍住明知故 " 打人 " 了,但是你們知道家暴的定義是什么嗎?
——某 " 專家 ":家暴定義是什么?它必須是持續的不間斷的!是無端的甚至沒有理由的!
——李:他說得很對啊。家暴是持續的無理由的。


甚至倒打一耙,所以我打一次有那么嚴重嗎?
你們為什么抓著不放?


比如王東,這是特殊情況——
我們在不正常的夫妻關系里,這并不是事情的全貌。

更比如楊櫧策。
也許在他心里,余秀華一直是沒他傷重委屈的。
不然也不會左一句," 把一個深愛她的人逼到動手打人,真的只是我的錯嗎?"

楊櫧策回應家暴余秀華:
能把愛她的人逼著打人,是我的錯嗎?
右一句," 我要扳回一局,向大家還原一個真實的楊櫧策 "。

極晝工作室:
離開余秀華,施暴者楊櫧策要扳回一局
但他心中真實的楊櫧策是什么樣的?
一個在無壓力的、舒適的,任何人只要愿意,都有條件有精力去維持體面的環境下的楊櫧策而已。

所以,這些家暴男的邏輯吊詭在哪?
他們總覺得,有 " 緣由 " 的一次暴力,被逼情形下的一次特例,不能證明什么。
所以他們總是這么辯解:
" 我很清楚底線,只是我的忍耐有限,只是這一回被傷害了,只是我被逼急了。"
但是,我們如何去真正認識一個人?
又要如何去相信,一個人能否長久的共同生活?
難道是看他們人生最得意、光鮮、最慷慨的時刻嗎?
不是的啊。
本來就是要看他的底線,他的特例是什么。
看他在壓力、困境,甚至極端情況下,還會不會有起碼的堅持。
看他會不會輕易的,一次又一次,更改底線。
看清他的 " 最低處 " 在哪里。

所以其實,這個邏輯羅翔老師也老早就點明了。
恰似人渣總愛談法律。
一個喜歡把底線、特例掛在嘴邊的人。
恰恰是最沒底線,有最多特例的人。

" 只是一時情緒上頭 "
除了通過 " 我知道不對但她踐踏了我的底線 " 來暗示有苦衷,以此轉移矛盾的洗白邏輯。
還有一種話術,家暴男們同樣用得很溜。
即," 打人不是真的出自本心,只是情緒激動,失控了 "。
以此作為暴力的減刑說辭。
還是王東那篇,在被曝家暴后茶里茶氣的回應——

不得不說這段其實很典型。
它同時包含了幾類家暴男最愛的洗白說辭,其中之一就是,甩鍋給 " 情緒 "。
你會發現,王東對自己行為的定義是 " 過激 "。
什么是 " 過激行為 "?
是 " 因為某種特殊環境和事件的強烈刺激而引起,當事人有可能因情緒上的不穩和過于激動而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
而,過激造成的暴力,和主觀上的故意暴力,似乎有一種情感上的區別。
所以它總會成為一些家庭里,施暴者求得諒解的借口,甚至他人勸說受害者原諒或者自省的理由:
他不是故意的,他只是工作壓力太大了,這情有可原。
他只是沒管住情緒,對你還是有感情的,這不是家暴。
他看著平時脾氣挺好 / 修養很高啊,就這一次失控,你不要一吵架就不管不顧地刺激對方啊,好脾氣也經不住折騰。
……
但果真如此嗎?
正如沈奕斐所說:
家暴不是一種情緒宣泄,而是一種決策。

當然了,這并不是在說所有家暴事件里的施暴者,都是在步步為營地計劃實施暴力,然后甩鍋給情緒問題。
而是說,施暴者在實施家暴的過程中,理性是有參與的。
起碼他的意識告訴他——我是可以打你的,我打你并不會產生多少嚴重后果。
即,他做了 " 決策 "。
打一個或許不大恰當的比喻。
這就像很多人把自己的不雅甚至犯罪行為歸為 " 酒后亂性 "。
但事實證明,醉得再厲害的人,在飯局后還是有意識能幫上司買單叫車。
要么就是徹底不省人事,什么都做不了。
家暴者同樣。
無論是披著文明皮的偽君子,社會層面的 loser,亦或一個脾氣特別不穩定的人。
他們都不會輕易去打比自己強的對象(權力層面或者生理層面的 " 強 ")。
他們的暴力是挑人的。
他們的刀永遠指向弱者。
如那篇楊櫧策的報道里提到的,楊櫧策其實不止打過余秀華,也打過女兒。
而,楊櫧策對此好像是自責的。
但這種自責又轉瞬即逝,最終變成一句輕飄飄地 " 自制力太差就變這樣,一個讓人詬病和笑話的事情 "。

你看,將暴力歸因給情緒問題,認為是 " 對方 " 先挑起了自己的情緒。
對施暴者來說永遠是個無比劃算的買賣。既能安慰自己,又能哄騙別人。
但,我們卻絕不能被唬住。
一把只朝向弱者的刀,從來和失控無關。它只和掌控,支配,規訓有關。
這背后,依然是男性對 " 權力感 " 的追逐。



情緒失控?
不過是家暴者最好用的遮羞布之一罷了。
" 她也有錯。"/" 我也是受害者。"
第三類話術,在近幾年的家暴事件中也屢見不鮮。
那就是,施暴方會給受害方也安上一項罪名,以沖淡自己暴力的嚴重性,甚至是直接作為自己脫罪的借口。

且,安的罪名異曲同工。
說辭幾乎都是,對方 " 精神控制我 "" 語言暴力我 "" 我打她都是她逼的 "。
甚至更進一步。
打人者還會說出 " 我終于解脫了,再也不會被折磨或威脅 " 這種顯然顛倒是非的話,把自己包裝成精神暴力的受害者。

這種說辭的底層邏輯非常明顯:
那就是意圖把肢體暴力作為另一方精神暴力的正當防衛。
我們當然必須承認家庭關系中 " 精神暴力 "" 冷暴力 " 的存在。
只不過,在這個邏輯中,我們更應該去弄清的是,何謂 " 精神暴力 "?
什么程度的語言攻擊、什么程度的精神傷害,才算構成 " 精神暴力 "?
且什么程度的 " 精神暴力 ",才可以作為社會一定程度上理解肢體暴力的原由?
為什么要認清這一系列問題?
因為,在絕大多數被曝出的家暴事件中,施暴者控訴的 " 精神暴力 "" 語言暴力 ",往往帶有很多主觀夸大的部分。
就好比王東家暴事件,他把妻子描述為一個折磨者、威脅者、控制者,對自己進行了 " 毫無喘息的控制 "。
而妻子怎么控制自己、怎么折磨自己,他沒有給出任何實質證據。
懟到網友眼前的物料,是他對痛經妻子的毒打,是他在妻子孕期間出軌,甚至還有孕期家暴的嫌疑。

在這段關系中,誰是控制者、折磨者、威脅者。
誰是強勢、無理、一再突破道德底線的一方,一目了然。
施暴方為什么樂于用 " 她用精神暴力逼我 " 作為肢體暴力的說辭?
某種意義上就在于,相比肉體傷害,精神傷害更難以留存證據,在解釋權上更加自由,也更加主觀,更便于施暴者借題發揮。
這也是為什么,她姐在前面主張,我們應該慎重地對待 " 精神暴力 " 這一說辭的原因。
10 年前轟動互聯網的李陽家暴門中, 李陽也曾為自己的家暴鋪陳妻子以精神、語言層面的原因激怒他的前情,以沖淡他暴力行為的惡劣觀感。
現場也有連線的觀眾為他說話,拿 " 語言暴力 " 作為李陽家暴的借口。

可在李陽事件中,所謂的比肢體暴力更暴力的 " 女性語言暴力 " 是什么?
是妻子的從早晨八點開始的嘮叨。

而男方的暴力是什么?
是抓著女方的頭在地板上猛撞多次。

這叫 " 我是被她逼的 "?
這種肢體暴力叫做對語言暴力的防衛?
不是的,這本質上還是一種對男性生理優勢的濫用。
所謂的 " 精神暴力 ",如果不論及嚴重程度、不出具具體證據,那么它只會慢慢變成一頂帽子。
一頂只要受害者罵過施暴者,就能算作 " 語言暴力 " 的帽子;
一頂只要受害者反抗、對抗過施暴者的不公對待,就算是 " 精神暴力 " 的,好戴不好脫的帽子。
一頂一旦扣上,就可以為施暴者脫更大的罪的帽子。
這種帽子一旦生效過,一旦有人輕信,那么它無疑會在以后的家暴事件中,加重受害者的反抗成本。
在《他為什么打我:家庭暴力的識別與自救》一書中,作者提到,家暴者往往非常擅長為自己的暴力尋找借口。
且 " 他們強烈地相信自己的借口和辯解是對的 ",這種心理特征,往往導致家暴者的悔改之心非常薄弱。
每個家暴者,在為自己暴力開脫這件事上,姿態都是異常積極的。
而面對復雜現實,面對到處鉆空子、搬出一套又一套的理論為自己開罪的家暴者們。
最實際的,其實還是那個原則——
任何理由,都絕對不是暴力的借口。
不要讓任何理由,成為降低暴力成本的幌子。
不要讓犯錯成本本來就低,總是被當作 " 家務事 " 不了了之的家庭暴力,變得更加輕而易舉、更加沒有代價。
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該為家暴者作倀。 她刊
監制 - 她姐
作者 - 又青、圓臉香芹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1215feb15ec01d6f2756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