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隴南的一名男子
把人毆打成輕傷二級,
檢察院決定對他不起訴,
眾多網友還認為不起訴
合法合情合理,
這是怎么回事?
男子打的是猥褻女兒的人
最近,中國檢察網公布了一則甘肅隴南成縣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2021 年 12 月,男子石某某多次在張某某家中對其女兒進行猥褻(已另案處理),民警發現石某某受傷嚴重。
經查,2021 年 12 月 18 日 17 時許,石某某被張某某發現其猥褻行為后離開,后石某某再次來到張某某家中,張某某便對石某某進行毆打,致其輕傷二級。
成縣人民檢察院認為,張某某犯罪情節輕微,案發后自愿認罪認罰,且被害人在本案有重大過錯,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等情節,決定對張某某不起訴。

來源:央視網綜合白鹿視頻、中國檢察網
(編輯 王鵬)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1559f09e780bf92c0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