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姜振軍 通訊員 練學娟 李昊文)9 月 5 日,盜竊準岳母金項鏈的阮某被鹽城市大豐區公安局新豐派出所抓獲歸案,得知這一消息后,準岳母儲大姐連呼幾聲:想不到,自己中意的準女婿原來是個家賊。現代快報記者獲悉,目前,阮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準女婿指認犯罪現場
2022 年春節期間,大豐的儲大姐開心不已,一直在南通打工的女兒婷婷回來過春節,還帶了男朋友回來。" 他比女兒大 10 歲,也沒什么固定工作,但對我女兒關愛有加,很會照顧人。" 雖說沒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但儲大姐心中已默認了這門親事。
3 月 12 日晚,一家人坐著閑聊,儲大姐順手把脖子上的金項鏈拿下來,讓老公收起來。老公接過金項鏈,當著女兒和準女婿的面,放到了衣柜沒有上鎖的抽屜里一個首飾盒內,關好抽屜門和衣柜門。聊了一會家常,各自回房間睡覺去了。
第二天一早,儲大姐去單位上班,老公照例到菜市場買菜做飯。阮某聽到儲大姐夫婦先后離家的關門聲,竟然動起了歪心思。他趁婷婷去衛生間的機會,以最快的速度閃進儲大姐的臥室內,取出金項鏈藏到自己的口袋內。吃完午飯,阮某稱在大豐的時間夠長了,想回南通找事做,不然都無法生活了。婷婷聽了很高興,跟父親打了一聲招呼,便和男友一起回了南通。

△準女婿指認犯罪現場
當天下午,儲大姐下班回到家,得知女兒和準女婿回南通找工作了,心里一陣高興:孩子懂事了。之后,儲大姐走到自己臥室,拿出首飾盒,準備看一眼金項鏈,卻發現首飾盒內空空如也。老公也覺得奇怪。儲大姐打電話給女兒、準女婿確認有無拿金項鏈。得到 " 肯定沒拿 " 的回答后,儲大姐報了警。
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儲大姐稱項鏈是 15000 元買的,自己把金項鏈放到首飾盒內不到 24 小時,知曉此事的就四個人:自己不可能拿,項鏈本來就是老公買的,他也不可能偷,女兒、女婿已再三確認過了,也都說沒有拿。
" 儲大姐家門窗也未發現異常,且現場并無翻動的痕跡,知道項鏈存放位置的四個人都否認拿了項鏈,難道項鏈自己長了腿?" 民警一邊詢問調查,一邊仔細地勘查現場,不放過一絲一毫的蛛絲馬跡。
回到南通出租房的阮某,拿出從準岳母處偷來的金項鏈到一家回收店,以 11000 元的價格賣掉了金項鏈。雖然時間一天一天過去,但辦案民警一直沒有忘記這起蹊蹺的盜竊案件,經過內查外調,終于收集到了阮某作案的所有證據。
近日,當阮某接到民警電話時,一聽說是大豐公安局新豐派出所的,他就知道自己偷項鏈的事肯定躲不掉了,于是自己開車來到派出所,交代了上述作案過程。等待阮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編輯 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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