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 6 日,巴西政府要求蘋果公司停止在該國銷售未配備電池充電器的手機,政府表示蘋果公司向消費者提供了不完整產品,并且沒有證據表明銷售不配備充電器的智能手機可以保護環境。
巴西司法部由此對蘋果公司處以 1227.5 萬雷亞爾(約合人民幣 1655 萬元)的罰款。
隨后,蘋果公司發布聲明稱,將對巴西政府的這一決定提出上訴。
來源:央視財經
(編輯 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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