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李沅芹 記者 嚴君臣)養了 3 年的寵物犬不慎走失,主人唐某多方尋找狗狗的下落,最終發現是被郭某帶回了家。等找上門時,唐某發現小狗已經死亡,而且還被扒了皮,這讓唐某倍感悲傷和憤怒。唐某一怒之下,起訴郭某索要精神損害撫慰金。9 月 21 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日前,經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郭某被判賠償五百元。
2019 年,唐某購買了一只寵物犬,取名 " 豆豆 ",飼養期間,一人一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2022 年 6 月,唐某在遛狗時,豆豆突然掙脫繩索跑出去,唐某隨即跟隨尋找,卻未能找回。
隨后,唐某通過尋犬啟事、詢問路人、查看公共視頻、報警求助等措施,最終發現豆豆被郭某帶回了家。待唐某找到郭某家時,發現了小狗的前爪丟棄在院中,一時之間難以接受。且郭某稱小狗自己死了,就想看看能不能食用狗肉,但是發現血已經黑了,就將狗頭和狗皮扔到河里了。唐某想尋回剩下狗頭狗皮以作紀念的念想也落空了,憤怒之下,一紙訴狀將郭某告上法庭。
" 豆豆跑出后我一直盡力尋找,第二天有好心人發現豆豆受傷,并通知了動物保護單位,但是郭某擅自帶回家中。豆豆只是受了一點小傷,根本不可能致死,是郭某將豆豆殘忍殺害的!我要求郭某賠償財產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在法庭上,唐某非常氣憤。但郭某卻表示,自己以為這只狗是沒有人要的,發現狗受傷了,就想帶回去自己養,結果三天后狗自己死了。
法院經審理認為,案涉小狗系原告遺失物,被告帶回家中,原告尋得時狗已死亡,被告已將狗扒皮處理,故被告未能妥善保管他人遺失物,在保管期間具有重大過失,導致無法歸還案涉犬只,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原告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認為,原告飼養案涉犬只時間較長,是其感情上的寄托物,對原告而言不可替代,可以認定為 " 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 "。被告在拾狗時,雖沒有身份標識,但在未主動核實的情況下采取暴力的形式將其帶回家據為己有,且根據現場拍攝的狗受傷后趴在路邊的照片及證人的陳述來看,案涉犬只雖然發生了事故,但是狀態依然良好,被告在保管他人遺失物期間未能盡到謹慎義務,造成案涉犬只死亡且扒皮處理,其行為存在重大過失。加之,原告在尋找愛寵時,目睹了被被告砍下丟棄的前爪,且試圖尋回其他部位以做紀念的希望落空,被告的行為確實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故法院酌情認定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 500 元。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2aed5c9e780bf92c0026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