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廈門,思明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瀟瀟和茹茹是一對閨蜜,因為瀟瀟準備搬家,很多東西不方便帶走就送給了茹茹。但幾個月后,瀟瀟從朋友口中聽到,茹茹在背后評價她人傻錢多感到非常生氣,要求茹茹退還拿走的東西,并且不接受她已用過的物品,要求茹茹賠償其財產損失 5000 元。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微信記錄雙方并未形成委托保管合同關系,認定瀟瀟將案涉物品無償贈與茹茹。據此,法院駁回了瀟瀟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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