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閔行法院公布一起案例
案情令人咋舌!
男子婚后不僅出軌 2 名女子
還在婚外產下一子
并給這 2 名女子贈與上千萬的錢財!
這筆錢,原配妻子能要得回來嗎?
男子婚后出軌
背著妻子贈與 2 名 " 女友 " 錢財
男子盧某和妻子張某在 2000 年登記結婚。
婚后,盧某瞞著妻子,又分別于 2014 年及 2017 年起與小章、小陳以談戀愛的名義密切交往。
交往期間,出手闊綽的盧某多次給女友小章、小陳發放生活費,而且還多次在 5 月 20 日、除夕等特別日子里給小章、小陳發送帶有 " 我愛你 "、" 一生一世 " 等特殊含義的紅包。

除了發紅包、給生活費,盧某在 2016 年時還安排小陳到自己的公司上班,并給予 2,500 元的月基本工資。
紙是包不住火的!
盧某的出軌行為
在 2020 年時被妻子發現了
盧某不僅承認了
在外面有多名 " 女友 " 的實情
還承認了瞞著妻子
通過銀行轉賬、微信、
支付寶、代付等形式
多次無償贈與小章、小陳
多筆錢款,且數額巨大!
這個數額有多巨大呢?
竟然達到了上千萬元!
盧某的行為違背了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存在重大過錯。
于是妻子張某將盧某及其 2 位 " 女友 " 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相關贈與合同無效,并判令 " 女友們 " 返還相關錢款。
妻子法院起訴:還錢
妻子張某訴稱,三人系不正當男女關系,盧某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嚴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張某表示,丈夫盧某與小章、小陳的不正當男女關系,既違反法律規定,又違背公序良俗,嚴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權益。
故分別請求判令確認盧某與小章關于 760 萬元的贈與合同、與小陳關于 520 萬元的贈與合同無效,并請求判令小章、小陳向原告返還上述錢款。
對于張某的訴訟請求
丈夫盧某承認這些錢款
都是自己對小章、小陳的贈與
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而另外兩個被告
小章、小陳
則各自搬出了理由
被告小章辯稱:
2014 年至 2017 年期間,自己不清楚盧某的家庭情況,以為盧某已經離婚。2016 年,她與盧某有一個兒子小盧。對于 760 萬元的款項,她向盧某轉回幾十萬元,還有 200 余萬元是盧某給小盧過生日的費用,剩余款項中亦有部分是投資款、撫養費而非贈與。
另一名被告小陳則辯稱:
她入職盧某的公司,是盧某的工作及生活助理。對于 520 萬元款項,200 萬元是借款,她已經向盧某歸還,6 萬元是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和補發工資,57 萬元是她為盧某墊付的工作、生活開銷,包括陪同盧某、張某一家外出旅游時實際發生的費用。
小章認為盧某給自己的錢,大部分是兒子的生活費;而小陳則認為,盧某給的錢除了借款外,大部分都是自己在盧某公司上班時的墊付款
對于這個剪不斷、理還亂的案子
上海閔行法院經審查涉案事實
和雙方證據圍繞爭議焦點
做出了以下的認定和判決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夫妻一方超過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他人,該贈與行為應認定無效。本案中,盧某的行為系無權處分的行為,當屬無效。原告有權作為財產所有權人和利害關系人要求小章、小陳返還財產。
雖然小章辯稱盧某的贈與部分屬于子女撫養費,但小章未在本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實際用途,且從金額上看已經遠遠超出子女撫養的正常需要;而小陳對于自己辯稱的部分,也僅提供了部分證據證明墊付生活費、旅游費等。
最終,法院認定兩個贈與合同均屬無效,并結合發票、收據等證據逐筆核對盧某與小章、小陳之間的錢款往來,最終確定二人的返還金額。
此案一經曝光
立即引發網友熱議!
有網友指出
盧某婚外生子的行為
似乎已涉嫌重婚罪?

還有網友質疑
出軌的盧某似乎沒有任何代價
在事情中全身而退?


對此,法官表示
婚姻中不忠實的一方
在離婚訴訟中仍可能付出代價
應當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少分或不分財產
還有網友表示
這個案子很有警示意義!

法官說法
公序良俗代表著社會基本的公共秩序和良好的道德風俗,婚姻家庭是一種關系,也是一種秩序。上述判決雖不能杜絕違背忠實義務的行為,但希望能夠啟示受害方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警示破壞他人婚姻者作出慎重的選擇,彰顯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來源:新聞坊、上海閔行法院、儂好上海
(編輯 王鵬)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2fdad29e780bf92c0026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