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 40 ℃以上高溫頻發,保姆們干活汗流浹背,那么,保姆高溫天干活該拿高溫費嗎?勞動法專家談育明明確,目前多數保姆與家政公司之間不屬于勞動關系,由雇主直接雇傭的保姆雙方屬于勞務關系,現行的高溫費規定適合勞動關系員工。保姆想拿高溫費,建議事先與雇主協商,將高溫費條款寫入協議。
近日,滬上最大家政群—— " 千人家政群 " 里有關高溫費的議論沸沸揚揚,熱議微信超過 200 條。不少保姆反映,他們的工作環境較差,室內打工溫度常常達到 35 至 36 ℃,卻沒有高溫費。
據了解,長寧家協曾于去年 6 月下發通知,建議每年 6 月至 9 月,不能將工作環境溫度降至 33 ℃以下,雇主給予住家保姆、月嫂、鐘點工等一定數額的高溫補貼。
該家協表示,絕大多數保姆與雇主屬于勞務關系,不能按照勞動關系員工的規定發放高溫費,考慮到部分保姆工作環境較差,打工場所的溫度較高,所以建議雇主給這部分保姆發放一定數額的高溫補貼。
采訪中多位雇主表示,他們會參照國家高溫費的相關,根據實際高溫情況、天數、高溫持續的長短等給予保姆適當補貼。
而之所以高溫費成為近日保姆熱議話題,談育明分析,主要是因為今年進入 7 月之后天氣特別熱,雙方在簽訂勞務合同時沒有約定高溫費條款所致。
談育明建議保姆在打工前與雇主協商,把高溫費條款寫入協議。條款內容包括:在何種環境、條件下雇主給予多少數額的高溫費,以及高溫費發放的時間等。當然,協議也可以明確,工作環境較好,打工時開空調,可以不用支付高溫費。
如果在簽協議時沒有考慮到高溫費,建議保姆通過家政公司或第三方與雇主協商解決。
來源 | 新聞晨報周到 app 記者 謝克偉
(編輯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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