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寧波,小李到超市購物,順手選了一瓶標價 4.9 元的酸奶。結賬后,小李看了一眼收據小票,上面顯示結賬時間為晚上 8 點 29 分。小李又看了下酸奶瓶,保質期為 21 天,截止時間到當晚 8 點 28 分。" 就算是一分鐘,也是過期了呀 ",小李提出索賠 1000 元的要求。最終雙方和解,超市賠償 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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