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瑞)近日,網上一段女子醉駕撞人后還拖行的短視頻引發網友廣泛關注。9 月 4 日,湖南婁底交警部門發布警情通報,稱被撞傷者目前生命體征平穩,撞人女子因醉駕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對此,不少網友表示不解,女子撞人后還拖行了一段路,為何不是涉嫌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對此,記者咨詢律師進行解讀。
事件:
女子醉駕撞人后拖行引發眾怒
9 月 2 日,網傳多個視頻顯示,湖南婁底一段女子醉酒駕車撞人后拖行,最終被交警攔下。視頻顯示,多名交警要求涉事女司機下車并進行吹氣測試。女司機最初坐在寶馬車內,疑似仍在接打電話,隨后被交警勒令下車并拉至車輛駕駛室一側,只見車輪下躺著一位傷者,衣服破損,疑似被拖拽了較長距離。
視頻在網上發布后,不少網友在下面熱議," 撞了人還不停車,這不是故意殺人嗎?"" 撞了人怎么可能不知道,還拖行那么長時間 ……"" 女司機估計已經完全懵了吧!" 據婁底網友爆料,該名女司機撞人后拖行了 1 公里多。被交警攔下她才停車,而且拒不下車也不接受酒精檢測,還在車上準備打電話。此時被拖行的受害者,鞋已經掉了,褲子也掉了。9 月 3 日晚," 警方回應女司機酒駕撞人拖行事件 "" 警方介入調查婁底撞人拖行事件 " 等多個話題登上微博熱搜。
9 月 4 日,湖南婁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布警情通報:9 月 2 日 23 時 52 分許,肖某某(女,28 歲)駕駛湘 K 牌照小型轎車在婁星區吉星路株山公園東門地段由南往北行駛時,與前方謝某(女,36 歲)駕駛的二輪電動車追尾相撞,謝某衣褲被卡入轎車左前角。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致使謝某被車輛拖行,后被執勤交警截停。執勤交警隨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將謝某立即送醫救治,同時開展現場調查勘驗。經鑒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酒精含量 124.51mg/100ml)。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醫療機構正對傷者謝某進行全力救治,生命體征平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疑問
為何是涉嫌交通肇事罪,而非故意傷害、故意殺人?
警方通報發布后,不少網友表示不解,撞了人還拖行,為何只涉嫌交通肇事罪,而非涉嫌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
" 無論是故意傷害罪還是故意殺人罪,都要在主觀上具有惡意。"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呂金艷律師表示,從目前警方通報的信息來看,女司機肖某某醉酒駕車與前方駕駛電動車的謝某追尾相撞后,謝某衣服被卡入轎車左前角,肖某某因自身醉酒駕車,發生事故后逃離現場,對于謝某某衣服被卡一事可能并不知情。呂金艷表示,行為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拖行他人致其死亡的,一般是可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的。如果有證據證明女司機在發生事故后,明知被害人衣服被卡,仍故意駕車拖行,那么很有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輯 陳海靜)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1451709e780bf92c00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