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通,餐館老板馬先生遇到一對相親男女逃單,隨后聯系上女顧客,其只愿意支付一半飯錢 80 元,而男顧客始終不接電話,馬先生只好報警。男顧客竟來電稱,不就 100 多塊錢的事,不至于報警,說完還是不給錢。記者聯系了二人,雙方都稱以為對方請吃飯。最終,男顧客支付了 70 元。律師提醒,在雙方未約定的情況下,都有結清餐費的義務,執意不買單涉嫌行政違法。
(編輯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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