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馬知道,平時不少小伙伴可能出于學習的目的,喜歡在群里分享一些磁力鏈接。殊不知,這種行為一不小心就會給自己招來禍端。
今天這個故事,說起來黑馬都不敢信,但是它偏偏就真實發生在我們身邊。有網友因為在 QQ 群轉發了一個磁力鏈接就被判四年。

磁力鏈接這東西大家都不陌生吧?
什么,你有個朋友?你不必別掩飾,這兒沒別人!
故事的起因是這樣的,男主是鼠標手勢軟件MouseInc的開發者(昵稱耍下)。
在 2020 年大概 11、12 月份的時候,他所在的 QQ 群有好友發布了一張帶有磁力鏈接的圖片,看到這里,我們的耍下同學忍不住了。
因為耍下同學開發的 MouseInc 軟件支持 OCR 文字識別,可能是出于 " 炫技 ",也可能是出于推廣自己開發的軟件,所以耍下同學就干了一件讓自己后悔終身的事——用自己的 MouseInc 軟件識別了這個帶有磁力鏈接的圖片,并將識別出來的磁力鏈接發在了 QQ 群里。
本以為是一次成功的推廣,耍下同學萬萬沒想到,此舉為自己埋下了多大的禍根。
到了 2021 年 6 月 2 日,耍下同學剛和自己的孩子過完了兒童節,就遇見了浙江臨海的警察蜀黍 " 上門拜訪 "。再交代一下哈,耍下同學是宜賓人,居住在成都,面對來著浙江臨海警察的 " 拜訪 ",耍下同學一開始有點不明所以。
不過很快,他就知道問題出在哪里了。
幾年前在 QQ 群隨手轉發的鏈接,為他招來了禍端。

面對審訊,耍下同學很快就交代了前因后果。最后法院宣判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要知道,這還是耍下同學在" 犯罪主觀惡性小、未獲利、坦白、初犯、認罪認罰 "之后的處理結果,要是并未承認的話,這結果黑馬不敢想。
可能耍下同學自己也沒有想到,幾年前隨手轉發的一個聊天記錄,為自己招來了這么大的禍端。
難道,轉發一個磁力鏈接就要被判四年嗎?
當然不是,根據警官的描述,該磁力鏈接包含了身份證、車主信息、裸貸信息等等。

嚴格意義上來說,耍下同學確實不僅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身份證、車主信息),而且還構成了傳播淫穢物品罪(裸貸信息)。
盡管在我們看來,耍下同學就是無心之失,但是他的行為,確實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后果。究其原因,還是因為自身對法律知識不熟悉,沒有意識到這是違法行為,從而在不知不覺之間完成了違法犯罪行為。
說起來,黑馬突然想到了一個條例,它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的解釋。
在第十條中明確提到了:
" 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不屬于 " 情節特別嚴重 ",行為人系初犯,全部退贓,并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

黑馬也去查了一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提到,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從耍下同學自述來看,其行為不具備主觀意圖,算不上 " 情節嚴重 ",更不屬于 " 情節特別嚴重 ",所以這波 " 頂格處罰 ",確實給在互聯網沖浪的我們敲響了警鐘。
同樣拿【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來說,另一位在主觀意圖上存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并通過倒賣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牟利 5.5 萬元的主人公,她的判決也是判三緩四。


(圖源臨海市人民法院 (2020)浙 1082 刑初 165 號判決書)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描述的事均是基于耍下同學告別信內容的分析,至于是不是還有其他隱情致使頂格處罰,黑馬就不得而知了。
有趣的是,有網友對此稱之為 " 偷牛說繩 "。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來說,這繩子后面到底有沒有牛還真不知道。唯一的辦法便是,不要在互聯網分享自己不熟悉的信息。這次是磁鏈鏈接,下次就有可能是網盤鏈接之類。
諸君當引以為鑒,來源不明內容不明的鏈接別碰,更別傳播,指不定里面有什么雷等著被你引燃呢。
對此,你們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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