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一位母親帶著一歲半的兒子小賀去茶館打麻將,因疏于看管,孩子跌倒火盆邊,雙手被燒成六級傷殘。事發后,茶館老板何某墊付了 26000 元醫療費就沒支付其他,小賀母親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 46 萬余元。法院審理認為賀母作為監護人疏忽大意導致小賀在無人照看情況下發生事故,應承擔 70% 的責任,何某作為經營者,在賀母打麻將期間,應對小賀的安全負有一定的協助義務,故承擔 30% 責任,賠償 18 萬余元。
(編輯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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