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徐蘇寧)7 月 18 日,現代快報記者從江蘇省醫保局獲悉,《江蘇省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 " 實施方案 ")日前印發,自 2022 年 7 月起,對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 6 個月的統籌地區的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實施緩繳 3 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含生育保險費,下同)。
哪些用人單位可以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記者了解到,實施階段性緩繳的用人單位范圍為參加江蘇省職工醫保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實施方案對實施方式和期限也作了明確。自 2022 年 7 月起,對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 6 個月的統籌地區的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實施緩繳 3 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階段性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的補繳,原則上應于 2022 年 12 月底前補繳到位,具體補繳方式由各設區市確定。
緩繳如何申請?江蘇全面推行 " 免申即享 " 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對 2022 年 7 月已進行醫保費征收的地區,將準確確定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的應緩繳部分的金額,加強與參保企業的溝通,可從以后應繳費款中抵扣。
職工個人的醫保待遇會受影響嗎?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緩繳期限內,中小微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醫保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參保人個人賬戶正常劃撥。參保人出現離職、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情形的,中小微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中小微企業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繳費。實施方案還要求確保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中小微企業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該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緩繳期間,相關企業參保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應及時報銷、應報盡報,確保基本醫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
(編輯 陳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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