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長沙晚報
因小事生怨發生口角,長沙一男子竟將一袋白糖倒入同事車輛發動機內,車輛啟動后白糖溶化,造成汽車發動機嚴重損毀。近日,由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鄢某某故意毀壞財物案,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鄢某某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鄢某某因瑣事與同事劉某某發生矛盾,為了報復,鄢某某于凌晨 0 時左右趁夜色掩護,駕車來到芙蓉區遠大路與長星路交會處的西南角,將一袋重約 300 克的白砂糖灌入劉某某停放在此處的輕型廂式貨車發動機內,后駕車離開。當天下午 4 時許,劉某某駕駛該貨車在芙蓉區遠大二路由西往東行駛 1 公里后,發現發動機報警,于是立即停車安排人員維修。
白糖溶化導致汽車發動機嚴重損毀,后經湖南湘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鑒定評估,該運輸車輛損失價格為人民幣 49800 元。
案發后,鄢某某家屬代為賠償劉某某的損失,取得劉某某的諒解。檢察機關審查認為,鄢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且經鑒定,該車車損價值高達 49800 元,已經超過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單處罰金的犯罪數額,于是檢方向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鄢某某構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法院依法判處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檢察官提醒:同事之間的矛盾本應通過溝通解決,該案中鄢某某任由仇怨的驅使觸犯法律,在給他人財產造成損害的同時,自己也終將面臨法律的制裁。特提醒大家,沖動和理性往往就在一念之間,遇到事情要換位思考、冷靜對待,并通過合法方式妥善處理。
(編輯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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