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鄧雯婷)近日,一則法院的懸賞公告引起網友熱議,公告中涉案標的為人民幣 3.17 億元,對提供涉案人財產藏匿線索的市民,將給予依該線索執行到位金額的 5%獎勵。理論上計算,成功舉報者最高可獲得 1585 萬元獎勵。

△沈某

△王某
8 月 8 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法院獲悉,確實有這個公告。據介紹,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沈某、王某股權轉讓糾紛一案中,因兩名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公開向社會征集線索。
根據法院發布的執行懸賞公告,涉案標的為人民幣 3.17 億元(本金及利息,利息計算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公告有效期為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止。根據公告,舉報人可采取電話、郵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進行舉報。法院將對提供財產線索人員的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嚴禁打擊報復,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懸賞金支付有哪些條件呢?首先是所提供線索真實有效,且為法院尚未掌握的財產線索。其次是提供的線索使案件得以全部執行或部分執行到位。同時,舉報人通過合法途徑以正當手段獲取舉報線索,同一或相同財產由在先舉報人獲得。對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舉報的范圍為: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有價證券、金融理財等;被執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車輛、船舶、航空器、生產機器設備、庫存產品、生產原材料等;被執行人的應收債權、投資聯營收益或者與他人共有的財產等。
(法院供圖 編輯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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