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惠家豪 記者 高達)9 月 7 日上午,一名年輕男子匆匆來到張家港市公安局樂余派出所,將一把弓弩和長刀遞交給民警。

原來,黃先生這些天準備搬家,在家整理物品時,意外翻出了一把弓弩(帶滑膛類制式弓弩,危險性極大)和一把長刀。由于不久前剛接受過社區民警關于非法持有或者私藏槍支彈藥屬于違法行為的法治宣傳,黃先生立即將弓弩和長刀送到派出所。

民警詢問得知,十多年前,黃先生在上學期間買了弓弩原本想要打鳥,但是一直沒有使用便閑置在家中。時隔多年,黃先生也忘了家里還有這樣的 " 藏品 "。要不是搬家時的無意發現,自己都想不起來買過弓弩。聽到社區民警關于管制刀具的普法宣傳后,黃先生意識到個人不能私自收藏使用,更不能知法犯法,于是決定主動上交。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隨后,民警將黃先生上交的弓弩和刀具依法接收并將移交給治安大隊,對黃先生主動上交的行為給予充分肯定,并鼓勵其多向身邊的親朋好友宣傳。
警方提示: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方供圖 編輯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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