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益)近日," 雨衣男拖拽母女進屋 " 事件引發網友廣泛關注。7 月 12 日,山東萊陽警方發布通報,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強奸罪對男子進行立案調查。在以往的一些案例或者報道中,有的嫌疑人闖入受害人家實施強奸,最后的罪名是強奸罪。在這起事件中,為什么警方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強奸罪,對男子進行立案調查呢?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陳凱律師介紹,從法理上來說,嫌疑人出于一個犯罪目的,實施幾個犯罪行為,這幾個行為都有可能涉嫌犯罪,而如果這幾個犯罪行為具有牽連關系的話,那么就可能擇一重的罪名來處理。
他舉例說,A 意圖對 B 行騙,為此偽造了一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證件,最后通過這個偽造的證件對 B 實施了詐騙。A 的行為涉及到了偽造證件和詐騙兩個罪名,但偽造證件這個前行為的目的是為了詐騙,那么就可能會被后行為涉及的詐騙罪所吸收,最后以詐騙罪論處。
在 " 雨衣男 " 這起事件中,陳凱分析,嫌疑人戰某某拖拽前妻和女兒、進入前妻住處,這個時候他可能已經觸犯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如果他的目的就是為了和前妻強行發生性關系,而實施了非法強行進入住宅,這時兩個罪名就發生了牽連關系,前行為非法侵入住宅就被后行為強奸所吸收,那么就應定強奸罪,這在刑法上是牽連犯的關系。
如果說他在侵入住宅當時,沒有與前妻強行發生性關系的意思,但隨后他又臨時產生了強行發生性關系的想法,那么可能觸犯兩個罪名,也就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和強奸罪,兩者之間是沒有牽連關系的,兩個行為對應兩種罪名。
從警方現在的通報來看,7 月 6 日 18 時許,犯罪嫌疑人戰某某潛入了受害人住處樓體拐角,伺機強行將受害人母女二人拖拽到室內。當晚 22 時許,在小孩熟睡后,他又強行與受害人發生性關系。
陳凱說,戰某某強行進入他人住宅、拖拽母女的這個行為,是能通過視頻來客觀確認的;強行發生性關系,需要公安機關通過偵查來進行事實方面的證據鎖定。至于強奸罪的量刑,根據《刑法》,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目前的警方通報來看,還沒有反映出強奸罪的加重情節。
根據 "@中國警方在線 ",強奸罪的客體為性自主權。妻子首先是具有自由人格的人,結婚證書不是丈夫強奸妻子的許可證(更別說已經離婚了)。刑法并未把丈夫排除在強奸罪犯罪主體之外,丈夫在非正常或不穩定的婚姻關系中,違背妻子意志強行發生性關系的,構成強奸罪。
那么,如果最后戰某某被認定犯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和強奸罪,他將面臨怎么的處罰?陳凱介紹,根據《刑法》,數罪并罰的話,將在總和刑以下、最高刑以上來確定刑期。假設他因強奸罪被判 4 年、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被判 1 年,那么刑期或將定在 4 年到 5 年之間。
(編輯 張宇)